公司注销后,商标属于转移程序。
简易注销程序。办理商标转移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清算组合法成立的文件;全体投资人签字或盖章的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证明已经申报简易注销的证明材料,如办理简易注销的有关网页打印件等。
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商标局咨询电话010-63218500-5-5人工详询。可参考商标局官网咨询页面https://www.cnipa.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475545&sysid=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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